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平学院行〔2013〕71号)精神,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经个人申报、基层单位推荐、专家委员会评审,学校研究同意, 2015年度双师型教师认定结果已经公布,我院3位老师被认定为本年度双师型教师。至此,我院已有6位老师被认定为双师型教师,分别是:杨维春、曹可生、陈丽华、刘巧茹、马威、李松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