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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03-19   发布人:   浏览次数:;

   

制定依据

根据教育部《2025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4号)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平顶山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管理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监督。

2.各专业成立不少于5人的复试小组,另配备复试秘书1人,负责确定本专业面试工作程序、基本内容、基本条件、评分标准,组织面试。

、复试形式、时间

复试形式:采用现场复试

复试时间:2025324-25日。

类别

时间

地点

复试资格审查

202532415:00-18:00

化学实验楼329房间

复试笔试

202532510:00-12:00

化学实验楼243房间

综合面试

202532514:30-18:00

材料工程:化学实验楼239房间

化学工程:化学实验楼243房间

加试考试

202532419:00-21:00

化学实验楼243房间

 

、复试分数线

1.复试分数线

专业代码、名称

招生计划

复试分数线

政治

英语

数学(二)

业务课

总分

085601

材料工程

6

34

34

51

51

260

085602

化学工程

6

34

34

51

51

260

备注:(根据生源和实际录取情况,专业招生计划会进行微调,可能增加,也可能减少)

2.通知考生

1网络通知:学校研究生处官网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2电话通知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提前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复试考生的通知实行专人负责制,详细记录通话事宜(时间、地点、联系人、通话内容等)

备注:若没有接到电话复试通知的考生,只要达到上述复试分数线,请及时联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0375-2657869 老师)了解复试相关情况。

3.复试程序和要求

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考前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考中采取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作弊。发挥专家组成员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规范管理、加强专家组成员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专家组成员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在研究生复试过程中全面实行全程录音和录像,存储介质需由学院保存至考生毕业备查。

、复试环节具体安排

(一)复试资格审查

1.报到时间。202532415:00-18:00,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等证明材料到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化学实验楼329房间)报到。

2.考生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2张1寸免冠照片。

2)准考证。

3)身份证原件及正反两面复印件。

4)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5)诚信承诺书(报到现场签字)

6)大学期间成绩单及复印件。其中应届考生须提供所在院校教务部门提供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往届考生须提供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专升本考生须同时提供专科和本科期间的成绩单

7)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带学生证,分段取得学历者应带齐所有毕业证书)

8)应届考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考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9)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三支一扶、特岗教师、退役大学生士兵等)还须提供平顶山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享受加分政策申请附件1相关证明材料。

10)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需携带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要求有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复试考生须携带本人以上材料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原件(除(4)(5)(10)外)审核后退回,其他材料存档备查。凡不能提交审核材料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取消复试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发放复试通知单,考生凭复试通知单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学院参加复试。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考生也可提供反映科研能力和潜质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1本科毕业论文

12)相关科研成果

13)专家推荐信

11)-13为非必须项,由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交。

特别提示

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后骑缝加盖公章。

2)学生证如果丢失,须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后骑缝加盖公章。

3)因考生提交材料与报名库信息不符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一律不得进入复试。

4)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3.审查合格考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凭复试通知书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学院参加复试。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二)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专业课笔试英语水平测试综合面试同等学力加试(本科结业、大专毕业2年及以上考生,加试方式为笔试)等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评判,合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认真核查考生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除面谈外,必要时还可函调或派人外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级,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00采用闭卷形式。

专业代码、名称

笔试科目

笔试时间、地点

085601

材料工程

《材料现代测试技术》

202532510:00-12:00 

化学实验楼243

085602

化学工程

《物理化学》

3.英语水平测试。安排在面试环节中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对考生的外语口语水平及外语综合运用能力进行测试。

测试流程:

(1)考生英语介绍个人情况

(2)考生阅读200字左右的专业英语资料,并口头翻译

(3)面试小组提问。

4.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等,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及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等。考生可向考核人员提供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已获得的科研奖励等补充材料。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含英语水平测试时间)。

其中专业素养考核通过抽题作答进行,考生在试题库中随机抽取组题,每组题中包含5小题考生选择其中3答。

1面试时间:202532514:30-18:00

2面试地点:

材料工程:化学实验楼239房间

化学工程:学实验243房间

3)候考地点:化学实验楼241房间

具体面试顺序通过现场抽签确定。

5.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在面试环节结束后加试《分析化学》和《有机化学》,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单科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视为不及格,不予录取。

加试时间:202532419:00-21:00地点:学实验243房间。

六、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20%+英语水平测试*20%+综合面试*60%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复试结果及拟录取

复试结果于复试结束后在研究生处网站学院网站公示。

复试合格的考生,按考生综合成绩分学科(专业)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拟录取。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处网站公示。

若有待录取考生放弃或者有追加名额,则学院可视具体情况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

、体检安排

考生需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由考生本人自行去正规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扫描件发送到学院指定邮箱2715@pdsu.edu.cn,原件入学时交学院。体检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进行。

、咨询及申诉渠道

考生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环节有异议的,向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申诉。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提起申诉。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0375-2657869E-mail: 2715@pdsu.edu.cn

学校研究生处咨询、监督电话:0375-20772282077229;邮箱:yjsczs@pdsu.edu.cn

学校投诉电话:0375-2957629

、其他注意事项

1.不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不再安排复试。

2.调剂复试工作待国家调剂系统开通后另行通知,原则上调剂考生参加同一学院同一专业调剂的机会只有一次。

3.学院不进行破格复试。

4.学院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5.除定向就业的考生外,所有录取考生必须在新生入学报到之前将本人人事档案寄送至学院学工办,未按时转交档案的不予办理入学报到手续。调档事宜见平顶山学院研究生后续通知。

6.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7.考生应诚信考试,严禁考生以任何方式保存复试过程及内容的影音资料,不得抄录试题;严禁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传播学院试题、组织流程、考官情况等所有与复试内容相关的内容和信息。一旦发现,视为考试舞弊,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8.对弄虚作假、考试舞弊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9.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申请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10.复试、录取等信息请关注学校研究生网和学院网站。

平顶山学院研究生处官网https://yjsc.pdsu.edu.cn/

学院网站:https://hxhg.pdsu.edu.cn/

11.未尽事宜参照《平顶山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12.本细则中所有附件可在研究生处官网《平顶山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管理办法》中下载,网址https://yjsc.pdsu.edu.cn/info/1047/129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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